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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
发布日期:2020-05-19 点击:1152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发展迅速。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全面治理始于本世纪初。


2007年内地出现了第一个生活垃圾“清运全覆盖、处理全无害”的县(江苏省宜兴市),形成了“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模式,并从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发达省份逐步向全国推开。


据相关职能部门统计,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全覆盖”,垃圾处理的无害化率也已接近城市水平;全国其它省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处理率也达到了80%以上。省际和区域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无害化处理水平的不同。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发展中的问题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县处理”,使得县级集中处理设施的负荷和垃圾运输成本急剧增加,造成处理设施二次污染控制、新增设施选址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也增加了县以下公共财政的支出压力;


二是人口密度低、交通阻隔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不可能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则尚缺乏可有效控制二次污染的规范化技术。

前者限制了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模式的应用范围,后者是制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因素。


三、“分类”是解决问题的钥匙

首先,“分类”指的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主流分类方法是“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和“五分类”(在“四分类”基础上,增加灰渣砖石类)。


依据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特点,分类收集和处理可以减少需要集中处理的垃圾量,降低集中运输频率;可将适于农村利用和消纳的易腐、灰渣砖石类垃圾处理后就地利用,还可以降低垃圾运输、暂存和处理过程的污染产生潜力。


因此,分类收集和处理既可以降低集中处理量、也可优化运输制度(可依据收集量适时运输,不受“日产日清”制约),从减量化和降低运输单位成本两方面削减集中处理成本。另一方面,优化运输制度、降低运输单价也有助于扩展县以上集中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减少需分散处理的区域。


“类”的另一个含义,是按区域条件分类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方法规范。其所针对的区域主要是“三北”(西北、东北、华北)寒、旱地区和西南高山地区。例如:寒、旱地区全年降雨量稀少、蒸发量大、生活垃圾含水率低,填埋场的主要衍生污染渗滤液和温室气体产生量低,在土质覆盖条件下,可以通过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污染物场内原位控制。

但是,这类适用于特定区域的处理技术尚缺乏技术规范支撑,既可能造成应用过程的失控,也不能消除管理者的疑虑,限制了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现阶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推进建议。


按处理的模式和水平,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可划分为3类区域。


一是通过城乡一体化模式,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的全域覆盖。具体包括:长江下游发达省市、珠江三角洲区域等;


二是通过城乡一体化模式,实现了城区近郊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和处理,而远郊、山区等仍为镇(乡)或村庄分散处理。具体包括:东部的山区县、中西部和北部地级市等;


三是县城区域集中清运处理,其它区域镇(乡)或村庄分散处理,主要是西部和北部的县级政区。

对于第一类区域,主要任务是通过“分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可持续水平(表现为资源消耗和污染衍生“双下降”);


第二类区域,也应通过“分类”既提高集中处理的覆盖范围,同时也避免资源消耗和污染衍生“双增高”;


第三类区域,首先应因地制宜优选分散处理技术,具体选择的处理技术也应与“分类”相结合,以实现源头降低污染衍生负荷和处理成本。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宜”与“不宜”


关于“宜”:


第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措施必须具备的条件:分类质量“有检查”、质量控制“有措施”、分类垃圾处理产物“有利用”途径。


第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服务于农村环境整治的大目标,应以保洁为基础,建立收集处理的完整系统;同时,也要有大视野,要逐步建立覆盖农村各类垃圾的“大垃圾”管理体系。


第三,应建立针对农村特征性垃圾(固废)的回收体系。例如:废农药包装和农用塑料膜在农村普遍存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已依托农资系统建立或试点了“以旧换新”的回收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而“电商下乡”正在使包装物成为农村的特征性垃圾组分,同样可以也应该积极推动依托农村快递分发网点建立相应的回收体系,从源头控制农村垃圾的产生。



关于“不宜”,有三个问题要注意:


一是分类不能用分选代替。依据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特征(除“三北”等特定区域外,含水率大多超过50%),机械或人工分选均有不可克服技术阻碍,特别是经收运过程混合后的垃圾更不可分选。因此,不能以分选代替源头分类。


二是焚烧发电不是万能的垃圾处理设施。焚烧设施是按一定的入炉垃圾组成设计的,运行过程不能大幅度的变化垃圾组成。例如,一些地方将大量的乡村加工业垃圾纳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因加工业垃圾中塑胶类、聚合纤维的组成远高于生活垃圾,极可能造成焚烧烟气污染失控;同时,焚烧产生灰渣等二次废物,没有配套处置设施也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小规模热处理技术亟需完善。我国特定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适用镇(乡)、村庄的分散处理模式,小规模热处理是这种模式的主要支撑技术之一,在喀斯特地质地区需求更为突出。


但是,现有小规模热处理技术普遍存在工艺环节不全、方法简陋等问题。例如:热解、气化类装置既没有燃气利用途径,也没有挥发产物(焦油和可燃气体)的燃烧环节;烟气处理以水洗等低效的除酸、除尘替代中和除酸、活性炭吸附和布袋除尘。


而且,即使在“偷工减料”的条件下,因不能通过能量利用抵偿成本,处理的单价一般也大于150元/吨;污染控制和成本控制均不符合应用需求。


因此,源头控制入炉垃圾组成、合理耦合热分解环节、集成化控制烟气污染是亟需探索的小规模热处理技术完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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